安全施工合同

时间:2024-03-03 17:44:26
安全施工合同精选15篇

安全施工合同精选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施工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施工合同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2、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3、甲方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处以20xx元-5000元经济处罚。

8、甲方负责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在现场布置、设施投入、人员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4、乙方正式施工前必须配备全套管理人员,先期进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到位。

5、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甲方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6、乙方应落实甲方对生活区域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方面的各项安全规定及要求。对生活区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人员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7、乙方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级安全活动。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8、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三级安全教育卡”及施工全体人员花名册,如乙方不及时提供三级教育卡、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记录及花名册,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1%做为经济处罚。施工中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对新进场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上岗的,将处以每人每次1000元罚款。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施工中,电工、焊工、架子工等操作人员必须为专业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应随身携带),违者,甲方有权中止乙方施工,且工期不做顺延。并处每人每次1000元罚款。

10、乙方必须依法配备专职安全员1名,要求持证上岗。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相关人员,整改合格后方可作业。

11、乙方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在乙方施工人员作业过程中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下班前对作业中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机电拉闸断电箱门上锁,用火熄灭,活完料净场地清等情况无误后方准离开现场。

12、乙方施工中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办理动火证,并在现场配备灭火器,现场必须设有专职看护人员。未办理动火证而擅自施工的,未按规定设置专职看护人员的将处以每次1000元罚款。

12、高处气割、焊接作业时,应提前将地面易燃的材料物品转移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地面安排好专人看护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违反者将处以每次5000元罚款。

13、乙方所使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按规定需要年检的,必须有年检证明,无年检证明的严禁使用。没有年检证明擅自使用的,罚款1000元/每次。

14、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配电箱盘、电线电缆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报甲方擅自使用的将处以20xx元以上罚款.乙方擅自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配电箱盘、电线电缆的,一经发现将处以20xx元罚款。

15、施工机械的使用应符合《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16、乙方给工人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并按照甲方要求统一式样。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发现配备不合格防护用品的,将处以每人次100元以上罚款。

17、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由于乙方原因,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甲方将予以双倍罚款,并由近次拨款中扣除。

18、乙方按规定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现场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

19、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安全帽应为乙方为其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统一配备,标志统一一致。进场工人的胸牌由乙方按甲方要求统一自行办理。其他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由乙方自行配置,如果乙方不按要求配备,甲方有权代为配备,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20、综合保险: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及时提供花名册及身份证件,甲方统一办理施工人员综合保险,综合保险费用按机电安装造价与工程总造价占比分摊。

2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仅限于在施工现场(工作区域)及生活区活动,严禁随处乱走乱窜,一经发现处以每人每次100元罚款。

22、乙方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进行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2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 ……此处隐藏14193个字……有限公司济宁项目部

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1、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规定;

2、严格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

3、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及生命安全;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 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包方对 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3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符合中建系统及地方政府的要求;

6、确保发包方的形象管理要求。

二、用工制度:

1、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发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 承包方必须接受罚款500元/人、日次。

2、 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承包方的所有外来工人必须到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 《暂住证》,否则发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应遵守发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外协队伍的管理制度及规定。

6、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

1、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11)《劳动合同法》

2、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省、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发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6、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应严格执行。

7、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承包方必须执行发包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发包方通知召开的

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 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 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 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发包方将对承包方进行50元/次的罚款。

7.2、 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3、 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

7.4、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7.5、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发包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7.6、 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7、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工作内容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7.8、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7.8.1、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 班前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并将制度和日程安排报发包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7.8.2、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发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8.3、 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7.8.4、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检查整改制度。

7.9、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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