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施工合同模板合集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合同 篇1发包单位: (简称发包方)
承包单位: (简称承包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范围和内容:静压桩基础的施工(含设备进出场、定位放线、压桩、资料整理及提交等。)
第四条:工程价款: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工程量按照设计规定和国家有关定额计算,每米单价 ,本工程总造价据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如发生工程变更等费用按实际工程量计算。(承包单位承诺每米价格若高于发包单位与其他承包单位签订合同的价格时,执行发包单位与其他承包单位签订合同的价格)
第五条:承包方式:本合同按 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第六条:施工期限:本工程自开工之日,施工有效工期为 天,即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发包方设计变更影响工期时,经双方签证,工期顺延。
第七条:技术要求:
1、按设计图纸要求: 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
2、桩位、垂直度及允许偏差质量标准,按国家施工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开工前施工场地应达到平整,不下陷,并负责清除上空及地上障碍物,能通行40吨拖车,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如果现场异常(需垫板作业、清理障碍物以及降水等)发生时,凭签证按现行定额规定和现行有关政策另行结算。
2、发包方在开工前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的地质报告、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应的施工规范和规定等有关资料。
3、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定位标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组织有关单位对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内将设计图纸 壹 份及有关技术资料和设备准备齐全。
5、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及时供应材料。
6、负责桩基工程的测试工作,承担因其发生的测试费和人工费用。
7、派驻 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测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
8、施工用电由发包单位提供并承担费用。
9、工程完工后,发包方负责组织测试验收,测试合格后配合承包方技术资料的签章手续。
二、承包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准备施工设备、材料,做好施工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2、向发包方提供施工计划、进度和工程质量报告,经发包方、监理认可后,方可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内容和桩基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3、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桩基分项工程资料,参加桩基测试,办理工程结算。
4、承包方严格按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如因工程施工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工程完工待桩基测试报告出来后,七日内向发包方提交全部施工资料,一式 叁 份。
第九条:材料供应:
1、工程所需的 管桩 由发包单位负责供应,发包单位负责主要材料(管桩)的采购、运输,运至施工场地,所供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原材料材质出厂合格证或化验单原件,否则,进行材质试化验费由材料供应方负担。
2、材料供应要做到及时,承包方负责进场材料的保管。
第十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竣工结算按下列方式结算。
工程造价=设计桩长每米单价(二次搬运费应包含在单价内)
2、工程款支付方式
完成工程量50%,支付总价款的20%,完成工程量100%,支付到总价款的60%,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到总价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将全部技术资料和工程结算交发包方,发包方在10天内审理完毕,一月内付清工程款。
第十一条:工期顺延: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应凭现场签证顺延工期:
1、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
3、场地不平整、道路不通畅造成的窝工;
4、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
5、双方约定顺延日期。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本工程按国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若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承包方返工补救,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工程竣工后,由发包方负责桩基工程的测试,双方签订验收记录,工程移交给发包方。
2、承办方应将工程施工情况填写好原始记录,交监理公司、发包方代表签字认可,做好隐蔽工程验收,随时检测施工过程,保证每颗桩的成桩质量。
3、承包方委派 全权负责现场的技术工作,在施工期间发包方及监理公司有权进行抽检,如发生不合格者有权责令停工,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应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验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4、接受当地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的检查监督。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报告发包方代表。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勘探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监理公司等单位共同研究,定出方案后实施。
6、本工程管桩由发包单位负责供应,桩基测试大小应变出现问题由发包人负责,桩位、桩顶标高误差超过规范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7、工程施工过程中,压桩力达到桩身极限承载能力(由监理公司确认),即停止压桩,按原设计桩长计算,出现截桩时,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如连续延误施工不超出 3 天,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关系,免于赔偿责任。但如连续延误施工超出 3 天,则每日赔偿承包方工程总造价万分之 3 的停工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验收,按每日工程总造价万分之 3 的比例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承包方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 合格 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或承担发包方由此 ……此处隐藏3250个字……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服从甲方的协调,负责本项目的内部协调、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现场组织等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
七、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调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详见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八、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4、因停电停水每达8小时,按一天顺延;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完成的工作,工期顺延;
6、材料未及时到施工现场;
7、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九、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有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十、工程质量
本工程所有施工内容都必须按施工图和国家的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1、隐藏工程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有违反,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进场前,计(大写);
3、当木工材料进场后一至三天内付总工程款的,计 (大写)。
4当油漆材料进场后一至三天内付总工程款的,计(大写)。
5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 (大写)
6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十二、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 日
施工合同 篇5建设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按__设计的施工图纸。
(五)、承包造价:按招标价承包,结算时按摊投施工期的《造价管理与信息》及市场价格。
二、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年月日前负责做好建筑物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2、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负责签证,核实工程量及进度报表以及负责甲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二)、乙方
1、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乙方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三、工程期限
(一)根据施工单位的工期承诺,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否则必须接期交工。
四、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一)本工程竣工质量按要求为:合格等级。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凡用于工程(包括特殊情况下由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下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派驻代表应在接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单24小时之内进行检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送甲方派驻代表和有关部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应经甲方、建筑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签证后实施;
4、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二套。
(四)乙方应该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应予积极配合,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其它责任事故由责任人负责。
五、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文件施工,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乞改。
(二)、甲方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竣工资料交给甲方,甲方十五天内付清工程费。
二、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七天内审查完毕,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提请造价管理部门审定。
三、下列情况工程价款必须调整:
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其结算按年(省份)定额直接费进行结算。
2、人力不可抗拒而发生的自然性灾害。
七、奖罚条件
(一)工期
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奖不罚,延误竣工,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按合同造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累计奖罚总额不得超过建安总价的3‰。
(二)签订合同后,甲方因国家计划调整,引起不能继续施工履行合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三)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完成工程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同,但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2%的违约金。
八、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协商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