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劳务承包合同汇编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务承包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务承包合同 篇1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承包人承包范围
项目名称: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工作内容:
(一)承包方式:包工及全部小型材料、机具,大型机械、脚手架的拆装小型维修等。
1.小型材料及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雨鞋、手套、防护镜、线绳、钢筋绑丝、铁丝、元钉、胶带、砼振捣机械等。
2.机械:(不含塔吊、搅拌机、施工电梯);钢筋制作机械:调直机、对焊机、切断机、弯曲机、弯箍机、元16以上钢筋电渣压力焊机、切断机、套丝机)。木工机械。
3.小型工具:①钢筋工具:大剪、卡具等;②木工工具:电锯、手锤、电钻、撬杠、手工具、铅笔、卷尺等;③瓦工工具:大铣、刮尺、灰条、灰铲、灰槽、刨锛、瓦刀、电锤、钻头、吹风机等所有的手头工具。
(二)承包内容:
1.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室内(门窗以内)抹灰(除顶棚抹灰外)、屋顶女儿墙压顶抹灰工程,从垫层开始到工程验收的全部工程内容,如图纸内设计变更减少也不扣除相应费用。含阳台栏板、造型、线条、二次结构、预制构件等,包括:砼垫层、防水找平层保护层、基础及基础以上钢筋、砼、模板、二次结构填充墙砌体、砼、模板钢筋施工、楼地面、内装饰、屋面工程(除防水层)、伸缩缝等,直至工程验收的要求及合理保修期的工作,不包括(土方开挖、室内外回填、破桩、碎石垫层碾压、降水、门窗、油漆涂料及腻子、墙地砖贴铺、安装、防水工程)工程。
2.具体范围:①包括所有现浇基础、主体结、钢筋制安(包括钢筋各种焊接和连接)、模板安装与拆除及整理堆放、混凝土施工及养护。②包括所有填充墙砌体及砖砌体的施工二次结构植筋人工及机械(不含植筋胶)等。③主体装饰结构施工阶段内内外脚手架搭拆及现场内的水平、垂直运输。④基础垫层、找平层和保护层、止水带安装。⑤基础及主体施工阶段的图纸交叉零星其他工程预埋件的制安与洞口预留;6装饰工程室内抹灰(天棚除外)、楼地面(不包括墙地砖)、室外防水墙面抹灰、屋面工程。⑥大型机具、脚手架、维护(不含材料)的拆安。
8.室外施工施工封闭等。
3.安全文明施工:达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本阶段内施工场地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及楼内外安全通道搭设、四口五临边的搭设、各种防护棚、操作棚的搭设,以及文明施工现场所悬挂的标牌、材料、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的整齐合理堆放、围护、楼层内及现场日常的清理打扫等。
4.包括起吊机械设备拆除(发包方负责试运行),包括塔吊司机的费用。
5.承包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工伤保险。
6.与安装队、及其他工种的协调配合
7.钢材、周转性材料、模板、机具卸车人工费用。如实际情况需机械由发包方负责机械。
8.包括冬雨季施工人工降效费(如雨季防洪、雨后清理积水、冬季清扫积雪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依据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模板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自主体部分年工。整体工程 年 月 日竣工;若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致使本合同约 定工期未能完成,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提前完成奖励5000元,如达不到合同工期要求,扣除合同平米单价2元//m2 )
第五条:承包价格
以承包内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计价:按建筑面积: /m2 计算。单价不含税金。建筑面积执行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xx.
第六条: 付款方式:按完成合格工程形象进度80%支付;全部工程交验合格后,发包方施工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及质量情况签署意见报负责人复核签字报财务(扣除维修金 2%)支付余额。
第七条:发包方责任和义务
1. 协调开工前三通一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水电供应。
2.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3. 保证施工中所需材料、构件、周转性材料的及时供应,做好材料取样、送样、配合比及原材料出厂证明收集工作。
4. 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基础及主体工程的中间验收与签证资料填写。
5. 做好技术,质量,安全方面及图纸与建设方沟通交底,以避免承包人由此而引起的返工和窝工,应积极主动的配合,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损失和费用。
6. 全面协调施工中与其它单位配合工作,有权监督各施工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工作。
7. 负责施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的(部分材料用具)供应。
第八条: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
1. 组织足够熟练技术工人进行施工,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时间,完成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全部工作内容.(不得雇佣童工、及60岁以上有疾病及犯罪人员)
2.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并持证上岗。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便更换人员,如承包方人员不听发包方的指挥或合理要求,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将其辞退。
3. 严格按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每完成一项工作,均应报发包人现场质检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作。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损失和费用。
4. 听从发包方管理人员和主管部门,监督,指挥,服从管理,配合检查,执行处理意见.
5 .配备能胜任该工程工作的技术人员,负责该工程的日常施工工作(工程 定位、测量放线、质量自检、整理等)。
6. 认真组织施工、精细编制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技术方案、节约措施,主要施工技术指标统计。严格执行技术方案及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7. 提供材料的使用计划,各种材料在使用7天前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材料用量计划。报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8. 编制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并按规定悬挂文明施工图片,合理利用施工现场场地 堆放材料,施工期间的水电管线架设,或因实际需要改动架设,现场道路的日常维护。负责施工现场的清理干净;材料、工具整齐堆放等。生产区及生活区无长明灯、长流水 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负责有关部门检查前的文明施工工作,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此处隐藏19692个字……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如必须与第三人合作才能按时交付工作成果,应当在合同中与定作人进行协商约定。在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份。
34、本合同双方约定确认签字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人:(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