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4-06-21 17:44:04
暑假社会实践报告【精】

暑假社会实践报告【精】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十分的重要,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暑假社会实践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暑假社会实践报告1

7月13日至8月14日,我有幸在《今日××》报社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践活动。实践期间,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这些收获将会使我终身受益。

说实话,当初在家里看报纸时,对《今日××报》总有一种不屑的感觉,认为他们的报纸做的很枯燥,可读性不强,只是简单的例行报道,并带有一定的专业性,社会新闻不多,但还是硬着头皮去了。

7月13日,我来到《今日××》报社,到达时已9点多了,招待我们的是办公室的郑主任,她耐心地向我们介绍了报社的主要活动安排,又带我们认识报社总编、副总编和其他的记者。由于时间关系,这一天已没有什么采访活动了,她就安排我们在阅览室熟学悉习报网纸。

第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我们并没有学到什么新闻知识,但办公室记者亲切友善的待人接物,和谐友爱的工作氛围,给了我很大的信心和勇气,我决定不管有多么枯燥,我都会努力在这里坚持下去。

由于报纸的专业性,我们可采访和参加的活动比较少,很多的时候都是针对的人和物,我们大多不懂,只好“袖手旁观”,对于社会新闻,一般只有周末版块才用。这样一来,我们就只好在阅览室呆着。时间久了便觉无聊,指导老师看出了我的心思,就让我自己出去采写新闻,找新闻点。于是我便多了一些事情可做,同时可以提高新闻敏感性和职业道德。

7月22日百年一遇的日全食来临。早上7点,我和记者老师坐着报社汽车前往县里唯一能目睹日全食的中余乡。在途中用了1个多小时,由于都是山路,到达目的.地时我已经头昏目眩,但是此次已经日亏。为了新闻报道,我立刻拿去滤光镜记录日全食的各个时间点,而老师用相机拍下日全食的全过程。整个日全食虽然只有6分1秒,但是这是我作为记者出远门所采得第一篇新闻。

7月29日××县(政协七届二十九次主席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中我见到了很多县领导,也让我见识到记者职责的重大。会议有县领导、政协领导、各部门领导,对于他们在大会上的发言,要分轻重,对领导的介绍应根据领导官阶大小来分先后,次序搞错就会给你带来麻烦。

在与指导老师相处的日子里,我渐渐认识到做一名优秀的记者是不容易的。记得有一次申通快递公司召开稳定工作会议,会议在下午2:15开始,指导老师要求我必须在2:00之前到达会场,会议持续了三个多小时,暑天的沉闷与燥热使人由内到外都极其难受,但记者们丝毫没有中途退出的意思。散会时外面下起了瓢泼大雨,我们都没有带伞,也许是时间观念的“驱使”,记者老师毫不犹豫地冲进了雨林,我却躲在后边不走,等回到报社时,发现记者们已穿着湿透的衣服开始工作了。当我将这一次的新闻稿慎重地交给指导老师时,他一脸严肃地说:“开会时不是明确强调这次会议的内容不准让媒体报道吗?”我们为自己的不认真顿感惭愧。事后我才体会到:记者们在享着“无冕之王”的称誉背后还经历着多少辛酸,担负着多少社会责任。

报社里有一位姓陈的前辈,七十多岁了,对报纸却还颇有研究,他时常对我传授新闻写作的经验,他说:“新闻归根到底还是文字活,一切奔波最终都要体现在字面上才算数。”他列举了一些因用词不当而闹出的笑话和差错的新闻案例,告诉我用词造句的重要性,并说:“现在的大学生啊,语言文字普遍不如以前好了,所以你们要多学多记,多理解,学一学文言文也是必要的。”在走访陈前辈的办公室时,我发现陈老的办公桌上有好几本中文词典,陈旧的笔记本上记满了名人名言,成语解释和有问题的新闻例篇,对应的分析评论等。我由衷地感到博学的重要性。我想:“活到老,学到老”应该作为这次暑期实践的结束语。

报社也不是一直都忙于工作,有时记者们也会带我们去七楼打球,这给我们的实践生活增添了很多乐趣。

忙碌而有趣的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拿鉴定表那天,我们有些不舍,向各位记者道别之后,我又回到阅览室,翻阅着各种资料直到下班。我是学文的,更是学新闻专业的,有幸在《今日××》报社学习。如今,回首实践的一个月,我觉得自己受益匪浅:

第一,我觉得自己在新闻采访与写作方面有了一定的提高,这为我做好新闻部的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我提炼了几条新闻写作技巧:首先,必须树立新闻价值永远最重要的观念;其次,也还需注意稿件的质量。尽量少用“的”“了”等口语化的字词,追求语言简洁;另外,对于新闻事实的选择要“敢干放弃”;最后,也要注意写作上的模糊用语和精确表达的选择,使新闻更具说服力。

第二,报社记者的勤奋给了我很大的启示。他们有时为了赶时间,就把饭带到报社吃,中午干脆在办公室睡觉,有时也长时间见不到他们,那是出去采访了,我不禁想起一句话:“新闻不是可以坐在办公室里凭空捏造出来的,必须出去跑,只有到处跑,才能发现新闻。

第三,编辑老师认真、严谨的从业风格也使我深受影响,认真是做好每一件事的前提。

一个月是短暂的,却有着许多珍贵的经历和美好的回忆。此时拿起一份《今日××报》,定会有另一番感受,因为那里曾经有过我的足迹。我似乎能够感觉到每一篇报道中记者们为此留下的汗水,我开始看重,珍惜《今日××报》了,是它,伴我走过了这个美好的、充满回忆的暑期报社实践生活。

暑假社会实践报告2

去到xxx小学的时间很短,仅仅一周的时间,不仅让我认识了很多可爱的小朋友,也让我思考了很多。

从前看到网上很多对大学生支教的质疑,认为是对支教对象来讲是没有意义的,甚至是添乱。但经过这一周的亲身体验,我可以自信的说,我们的支教是有意义的,而且是有重大的意义。

刚刚到学校时,同学们去喝水都是直接到水龙头底下喝凉水,冬天冰冷的水直接喝下,不仅对肠胃不好,而且不卫生。我们在上课时给学生们讲了喝冷水的危害,越来越多的学生会带着水杯去学校,口渴时找老师要热水。刚刚到学校时,同学们经常上课时互相打闹,并互相推卸责任。我在上英语课时教给他们说:“I am sorry.You are welcome.”开始时或许是因为新鲜感,他们开始用英文互相道歉,后来他们减少了打闹的次数,学会了相互谦让学会了道歉。

我们无法改变他们完整的世界观。但我们能让他们的世界观更完整。

一节节地理课讲授了祖国的大好河山,一节节英语课开启了他们学习英语的窗户,一节节音乐课丰富了他们的生活,一节节体育课增强了他们的集体精神,一节节国学课让他们在娱乐中了解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一节节趣味数学课开拓了他们的.思维。

但给我最深印象的,并不是这一节节温暖活跃的课堂。

中午和孩子们一起吃午餐,把自己碗里的肉拨给他们,听着他们说着“谢谢老师”;下午放学和孩子们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们的小手紧紧地抓着你 ……此处隐藏17501个字……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__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__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二、争议焦点: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经过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__年5月作出(20__)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__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__)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__)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科不服,于20__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__年6月再次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审。同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清理事故现场行为合法。当日,被告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行政补偿人民币19万元。

四、调查分析

分析此案,我认为:

(一)交通大队事故科交通民警清理现场的行为的合法性

该东风大货车在101国道主路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查是由于该车右后轮两条螺丝陈旧性断裂致使车辆失控导致侧翻,车上货物随车厢一同翻倒并损坏,事故原因完全是大货车司机行车前对车况疏于检查,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存在隐患造成的。事故发生后,尹某等人无能力自行搬运货物,只能由交通民警组织清运。当时正值深夜,现场无法组织人工清运,交通堵塞也不允许事故车辆在此地长时间停留。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为的是保证车载货物少受损失。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对辅路的车辆、行人会带来极大危险。学习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车上装载的800余只箱子随即散落在道路上。当时现场的紧急情况不允许、也没有条件组织人工搬运。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赶赴现场的交通民警在查明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抢救财产和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的法定职责对他们来说就同等重要。尤其在此案中,现场是101国道,这条路是首都东北部连接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的唯一通道。经我局指挥调度中心测算,当时机动车日平均流量十一万辆,平均每小时的车流量四、五千辆,每天七至八时的高峰时段,每小时的车流量二、三千辆。当日又赶周末,如果该事故车辆造成长时间的交通堵塞,会给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在当时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比抢救财产更为重要。交通大队事故科在时间紧急,车、货整体吊装又失败的不得已情况下,紧急征用车辆,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恢复交通,兼顾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因此,这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合法的。

(二)交通大队事故科交通民警在特定情形下所采取的清理现场的行为方式也并无不当

交通民警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是依行政职权作出的,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这种行为的具体方式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均没有规定。实施这种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急情况、受事故直接影响的道路状况和车辆通行情况及所具备的人力物力条件,来决定所应采取的必要方式。由于整个清理过程是在动态变化之中,其间也常常会发生事先不能预料的情况,从而使这种方式也会随之变化,以适应客观需要。对这种行为方式的客观评价,不能仅仅以结果定论,而更应当实事求是地评价其选用的方式、所要追求的目的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是否相一致。在此案中,负责清理事故现场的交通民警在车货整体吊装不能的情况下,紧急征用、调用铲车和自卸车,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完成了清理工作。其采用的方式在当时的特定时间、地点和情况下是唯一的,而不是事后人们坐在房间里可以设想若干个最佳方案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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